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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2020年第21期(总第92期)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6
  

宁夏渝河示范河湖建设通过水利部验收

 

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1110日至12日,水利部黄委验收组一行5人来宁开展渝河示范河湖建设验收工作。宁夏水利厅有关处室、中心和隆德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陪同。

验收组听取了渝河示范河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核查了渝河建设情况,严格对照河湖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基础工作、管理保护、空间管控、示范性指标等方面逐项进行了核查验收验收组认为,宁夏高度重视渝河示范河湖建设工作,建设示范河湖以来,渝河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保护工作到位、空间管控有效、管护成效显著,有效提升了水质、改善了生态环境。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管护手段、管护模式等方面形成了有效经验,具有示范创新成果。经验收组专家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近年来,宁夏隆德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在渝河流域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河库共治、高效节灌”为抓手,整合水利、生态环境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项目资金,实施城乡供水通、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库坝除险加固、河沟道治理、雨污分流和农村水冲式厕所改造与卫生环境提升等一大批治理工程,形成了“水里的问题岸上治,岸上的问题流域治”的工作格局2017年渝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20182020连续三年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治理模式和治理经验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治理成果入选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今年被列入全国17个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

下一步,宁夏将以渝河建成示范河湖为契机,全面总结推广建设经验和做法,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参与,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持续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做出更大贡献。

  

 

宁夏举办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

 

近日,由宁夏党委组织部主办、宁夏河长办和水利厅承办的“2020年宁夏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厦门大学顺利举办。自治区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麦山出席并讲话,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邓朝晖致辞。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桂兰,自治区住建厅、公安厅等自治区河长制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27市县(区)河长办、水务局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闽宁一家亲。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河长制,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探索形成了漳州五湖四海、木兰溪治理等一大批“福建经验”。此次培训旨在学习福建省河长制及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审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河湖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美丽河湖提供思路和参考借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汲取养分。

培训以课堂讲授和现场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邀请了福建省有关地区领导同志和厦门大学专家教授授课,重点解读了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管理保护新理念,交流了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剖析了河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现场观摩了上杭县、永春县等地河湖建设成果。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课程紧凑丰富,不仅开拓了工作思路,更激发了奋斗激情,将结合实际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抓好抓实,让“福建经验”在宁夏大地开花结果,努力创造河湖管理的“闽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