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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河湖事务中心管理所荣获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2-04-21

  

自治区河湖事务中心管理所荣获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表扬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自治区河湖事务中心管理所荣获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七五”普法期间,中心管理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普法工作同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载体、注重工作实效,依法依规推动河湖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普法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分工,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局面,形成中心领导负责、管理所牵头、各科室配合、全员参与工作格局。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及普法方案,层层签订《普法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高效推动普法工作,截至2021年底,累计制定计划、方案20余份,签订责任书100余份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注重执法能力提升。把学法贯彻日常,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专业人士深入讲、干部群众放开结合中心主题党日、周例会等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组织学习交流会300余场次每人每年撰写心得体会4篇以上、年均普法笔记超2谈体会、谈收获、谈打算举办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竞答30余场次,切实引导中心干部职工多渠道、多方位、多方式开展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是运用法律手段捍卫河湖健康。为解决河湖萎缩、功能退化以及长期积累的侵占河湖岸线、违建等历史欠账问题,组织开展“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多项专项行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既执法又普法,协同地方依法依规研判认定问题,合法合规清理整治问题,全方位做到法律查找、研读、宣讲、运用合理得当。近年来,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000个,坚决啃掉了一“四乱”硬骨头,维护了河湖良好秩序。

是探索河湖监管长效机制。为实现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立足“四乱”问题整改和河湖长制推行,着力建章立制抓长远,参与《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律规章制度的起草推动把好经验好做法法定为责任和义务,推动河湖管理有法可依。推动实施“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破解了河湖管理现有执法力量薄弱、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中方法措施不足、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题等问题,实现了河湖信息共享互通,凝聚了依法解决河湖问题、推进河湖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全力推动法律法规普及,依托“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入河道、深入乡村、深入社区、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近年来发放河湖宣传资料1.8余份河湖保护管理条例1.1余册制作温馨提示标牌100余张悬挂张贴发放警示标语《告市民朋友的一封信》4000余条幅,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水利发展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