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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践行“三长制”,河道管护有了“法”保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2
彭阳县出台《关于在河长制工作中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优势,提升河道管理法制化水平。近日,彭阳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河长联络员、检察长联络员、警长联络员联合督查巡查了茹河、红河主河道交流探讨了河道管护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一乡镇一单”的方式,对13个问题下发了河库巡查问题反馈单,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