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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04-17 阅读量: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业行为监管,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监管工作效能,按照《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2024年度宁夏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双随机办〔2024〕3号)的要求,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宁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水利厅决定开展 2024年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宁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试验操作规程规范标准,检查内容主要为资质复核、检测行为和检测能力核验三项。其中资质复核主要包括检测资质、检测人员、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检测环境等情况;检测行为主要包括检测资质范围、检测报告、检测活动等内容;检测能力核验主要包括:察看试验人员的操作方法、掌握试验规程和判定标准的熟练程度,包括试验准备、试样制备、仪器设备操作、试验步骤、原始记录和计算、试验结果判定、出具试验报告等内容。

    二、抽查时间

    按照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巡查工作方案安排(附件2)开展巡查,计划于2024年4月至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问题反馈和处理

    水利厅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印发整改通知,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录入公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水利质量检测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现场抽查各项工作。

    (二)为确保工作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巡查组工作中需留存、拷贝相关文件、记录、图片和视频等资料,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三)抽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严格按照抽查清单开展工作,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发现抽查人员存在不当行为,可通过举报电话(0951-5552466)反映。

    联系人:沈  磊   0951-5552160   

    附件:1.2024年度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4年度全区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巡查工作方案

          3.《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4.宁夏水利乙级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测能力核验记录表

          5.检查对象名录基本信息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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