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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宁夏“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作者: 日期: 2024-03-14 阅读量: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宁夏“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水投集团、水发集团,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落实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总体部署,树立行业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宁建规发)〔2022〕5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宁水建运发〔2023〕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凡在自治区境内符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已经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工程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新(扩)建等工程,包括引水、供水、防洪、水库、水闸、渡槽、渠道、泵站、堤防、水土保持等工程。

    已参加过“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类)认定而未入选的工程项目或单体建筑物工程,不再列入认定范围。已入选其它优质工程(水利工程类)认定的工程项目,不再列入认定范围。

    三、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工程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建设的工程。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一年以上,且运行安全可靠;单体建筑物工程已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完工验收)和阶段验收,投入运行一年以上,且运行安全可靠;水利枢纽、堤防、水库和引水等工程应达到或接近设计标准(不低于80%)的运行考验,且运行安全可靠。

    四、申报原则

    “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活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认定水利工程项目总数不超过 10项。“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一般由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申报。认定申报资料,需经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五、其他事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水利厅开始受理“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类)咨询、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辖区的水利工程,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积极参加“西夏杯”优质水利工程认定工作,申请资料报送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厅定额和质量安全中心A702室。

    联系人:任进阳 剡冰   联系电话:0951-5552401

    附件: 1.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的通知

         2.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优质工程水利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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