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及延期换证的公示
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水利安全
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及延期换证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经水利厅审定,同意宁夏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环筑建设有限公司、宁西供水有限公司3家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西干渠管理处、唐徕渠管理处、惠农渠管理处、汉延渠管理处、渠首管理处、红寺堡扬水管理处、中源水务有限公司、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符合延期条件并换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7日(共7个工作日),接受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不符合《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重大问题、在评审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故意瞒报的,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水利厅安委办举报,水利厅安委办将对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达标的,水利厅将取消被举报单位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资格。
联系人:杨志全 联系电话:0951-5552360
传 真:0951-5010102 电子邮箱:sltawb@126.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A702室
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