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撤销中宁县喊叫水乡蓄水池溃口事故有关参建单位部分信用惩戒措施的通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撤销中宁县喊叫水乡蓄水池溃口事故有关参建单位部分信用惩戒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经研究,决定撤销《关于对中宁县喊叫水乡蓄水池溃口事故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信用惩戒的决定》(宁水建运发〔2021〕23号)中对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信用惩戒措施。撤销后信用惩戒措施如下:
一、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较差,信用分值小于1000分,暂停其参与全区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监理人员马国宁、潘儒云,一年内限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二、施工单位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在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较差,信用分值小于1000分,暂停其参与全区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投标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王少荣违规行为函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技术负责人李聪祥,一年内限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三、《关于对中宁县喊叫水乡蓄水池溃口事故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信用惩戒的决定》(宁水建运发〔2021〕23号)中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信用惩戒措施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