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稽察(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水利工作部署,推进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督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方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2017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督查)工作计划》,予以印发。
附件:《2017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督查)工作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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