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抗旱应急水源水库
和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稽察的通知
灵武市、吴忠市、红寺堡区、原州区、彭阳县水务局:
按照2018年全区水利重要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建管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有效降低工程建设问题风险,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据《2018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督查)工作计划》,拟对你市、县(区)抗旱应急水源水库和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稽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时间
2018年9月上旬,稽察时间约10天。
二、稽察范围
本次稽察对抗旱应急水源水库和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综合稽察,共派出2个稽察组。
第1组:灵武市狼皮子梁水库工程;吴忠市郝家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寺堡区金庄子水库工程。
第2组:原州区沈家河水库和寺口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滩水库工程;彭阳县店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李渠水库工程。
三、组织形式
本次稽察由水利厅安质局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稽察组承
担,稽察组由特派员(组长)、特派员助理和专家组成,实行特派员负责制。稽察专家分为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工程质量安全5个专业。稽察项目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方式
(一)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座谈,了解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水库工程总体建设情况(座谈主要内容见附件2)。
(二)与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座谈,听取了解抗旱应急水源水库和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查看工程现场,查阅工程建设资料,对项目前期与设计、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项目法人单位填写《XXX稽察项目实施情况核查表》(见附件3)。
(三)向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交换稽察意见建议。
五、工作内容
本次稽察重点检查项目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前期设计。包括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各阶段审查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变更是否合理,程序是否规范等。
(二)建设管理。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建设监理制落实情况;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工程施工、监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合同承诺派驻现场人员;工程验收计划及执行情况等。
(三)计划下达与执行。主要包括投资计划下达、投资计划执行、投资控制与概算执行。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资金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进度款拨付是否及时,项目会计核算是否合规,财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五)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安全生产主要包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机构组建,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是否辨识并得到有效防控,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合规;应急处置防范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质量监督主要包括工程参建方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等是否完善良好;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质量是否合格,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工程外观及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是否完善并与建设进度同步,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是否履行等。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识水利稽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人员分工,认真配合做好本次水库项目稽察工作。
(二)各单位应针对稽察提出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分类梳理处置,强化整改措施,保障稽察实效和整改时效。加强与上级部门稽察督查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三)各单位在稽察工作接待中,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请各单位确定1名主要业务负责人作为稽察工作联系人,于8月28日15:00前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告知稽察组助理。
联 系 人:方涛 联系电话:0951-5552364
电子邮箱:sltazjjck@163.com
附件:1.稽察项目及分组情况表
2.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汇报提纲
3.稽察项目实施情况核查表
4.稽察项目主要资料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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