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准确、及时、全面的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所有处级干部。
二、填报内容
1.个人事项报告(每年年初向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报送的同时复印一份交至驻水利厅纪检组);
2.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十张表(详见附件);
3.其他根据个人情况需要及时报告的事项(包括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出国、参加廉政培训等内容)。
三、填报要求
1.廉政档案相关表格必须由本人填写,填写内容要做到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完整,不得缺项少项,不得瞒报、虚报,做到建档如见人。
2.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十张表的相关内容,领导干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未涉及的内容填“无”,需手写填报,于2018年1月10日前与个人事项报告一并报送至驻厅纪检组。
附件: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十张表
中共宁夏区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
2018年1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