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水农〔2020〕221号)精神,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通报表扬一批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扶贫办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拟推荐彭阳县水务局等4个单位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张小平等8名同志为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水利厅或自治区扶贫办反映。
公示对象:
一、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彭阳县水务局
海原县水务局
西吉县水务局
隆德县水务局
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张小平 彭阳县原水务局长、政协主任委员
贾治林 海原县水务局局长
单 军 西吉县水务局局长
苏占成 西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孙 峰 盐池县水务局副局长
黄占城 红寺堡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文福 海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马 成 同心县水务局饮水办主任
联系电话:0951-5552017 0951-5044441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邮箱:nxsljsgs@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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