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第三批)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要求,对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经综合评估,固原市隆德县、吴忠市盐池县达标,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
联 系 人:张博容 0951-5552176 17795425362
通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邮政编码:750001
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11月18日